兜牢民生底线 增进民生福祉—衡东县2026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

2026-06-25 12:08:31 | 作者:


近年来,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,2026年将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”纳入十大重点民生实事。为确保我县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有序开展、提标资金精准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,衡东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协同乡镇民政办负责人各负其责、齐抓共管,全力推动提标工作落地见效。

2025年5月,按照省市指导标准,衡东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下发了《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》东民联[2026]3号文件。文件指出,2025年衡东县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,其中,2026年城市、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9240元/年(770元/月)、6240元/年(520元/月),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.5倍确定。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12012元/年(1001元/月);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8112元/年(676元/月)。社会散居孤儿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250元/月、1800元/月,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。

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,2026年1-4月城乡低保提标补发资金211.9万余元已于5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,从5月份起,城乡低保救助金按照提标后的新标准进行发放,惠及低保对象16900余人。城乡低保、特困供养、儿童福利等标准的提高,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,切实兜住兜准兜牢了民生底线,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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